神僕的見證
啟示錄第11章3至14節
11:3 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、穿著毛衣、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。
11:4 他們就是那兩棵橄欖樹、兩個燈臺、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。
11:5 若有人想要害他們就有火從他們口中出來、燒滅仇敵。凡想要害他們的、都必這樣被殺。
11:6 這二人有權柄、在他們傳道的日子叫天閉塞不下雨。又有權柄、叫水變為血。並且能隨時隨意用各樣的災殃攻擊世界。
11:7 他們作完見證的時候、那從無底坑裡上來的獸、必與他們交戰、並且得勝、把他們殺了。
11:8 他們的屍首就倒在大城裡的街上。這城按著靈意叫所多瑪、又叫埃及、就是他們的主釘十字架之處。
11:9 從各民各族各方各國中、有人觀看他們的屍首三天半、又不許把屍首放在墳墓裡。
11:10 住在地上的人、就為他們歡喜快樂、互相餽送禮物。因這兩位先知曾叫住在地上的人受痛苦。
11:11 過了這三天半、有生氣從 神那裡進入他們裡面、他們就站起來、看見他們的人甚是害怕。